中新網昆明12月24日電 (樂華 方吳壓)記者24日從雲南彞良縣人民法院獲悉,該院日前公開開庭審理潘某、劉某、王某“三村醫”涉嫌貪污一案,並當庭作出宣判:被告人潘某犯貪污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;劉某、王某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,緩刑二年。
  法院經審理查明,2013年1月至10月期間,潘某、劉某、王某等三人在衛生室工作期間,利用負責對在衛生室就診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保村民直接減免,並申報領取醫療補償金的職責,在村衛生室所長潘某的授意下,三被告人共謀虛填就診記錄、虛開醫療處方,假冒參保農民簽字,騙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返還款75327.31元。其中,2013年10月份合作醫療補償返還款6514.64元,因案發未遂,其餘款項68812.67元被三被告占為己有,共同分贓。案發後,三被告全部退繳贓款至合管辦醫療基金賬戶。
  法院認為,被告人潘某、劉某、王某無視國法,作為受委托經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之便,虛開處方、虛報就診記錄,假冒農民簽字,騙取合作醫療專項基金的行為,已觸犯刑律,構成貪污罪。潘某作為衛生室所長,明知套取合作醫療返還款是違法行為,而予以准許和授意劉某、王某實施,系本案主犯。劉某、王某系從犯。遂根據法律,作出上述判決。
  宣判後,劉某、王某表示服從判決,不上訴。被依法羈押的潘某表示考慮後,決定是否上訴。
  庭審當日,彞良境內從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大部分醫生,旁聽整個庭審,通過“以案警示”的方式,杜絕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,讓這項著力解決患病農民看病難、看病貴、廣大農民得實惠“民心工程”不再受污染。(完)  (原標題:雲南三村醫“監守自盜” 騙新農合款獲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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